为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保障安全,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外来人员指除本学院教职员工和研究生之外的其他人员。
第二条 凡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需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要求。
第三条 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从事科研实验,必须事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进入实验室目的、时间、工作内容等情况,经审查同意后,到实验中心办公室办理进入实验室的相关登记手续,由实验室管理者与指导老师沟通做好相应工作安排;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
第四条 导师及其指定团队成员在场情况下员工方可进行相关实验操作,尤其是操作特种设备(如高压锅、离心机)和贵重仪器(如荧光定量PCR仪、酶标仪)时。
第五条 严禁把危险品或剧毒品带入或带出实验室。
第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私自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的相关责任人,实验室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上报学校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第七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实验中心解释。